為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,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,本機構/個人(以下簡稱“承諾方”)在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時,鄭重承諾如下:
一、遵守法律法規
承諾方承諾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、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、《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》等國家有關互聯網法律、法規和規章,依法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,自覺維護國家利益、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。
二、確保信息內容合法
承諾方承諾所開辦的網站或提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,其發布、傳播的信息內容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,不制作、復制、發布、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:
-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;
- 危害國家安全,泄露國家秘密,顛覆國家政權,破壞國家統一的;
-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;
- 煽動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視,破壞民族團結的;
-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,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- 散布謠言,擾亂社會秩序,破壞社會穩定的;
- 散布淫穢、色情、賭博、暴力、兇殺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-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;
- 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。
三、履行備案信息真實義務
承諾方承諾提交的所有備案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主辦單位/個人身份信息、網站負責人信息、網站基本信息等)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、有效,不提交任何虛假材料。若備案信息發生變更,將依法及時履行變更手續。
四、落實網絡安全責任
承諾方承諾按照“誰主辦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建立健全網絡安全管理制度,采取必要技術措施保障網站/服務網絡安全、穩定運行,防范網絡攻擊、病毒入侵和有害信息傳播。如發現違法和不良信息,將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傳輸,保存記錄,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。
五、配合監督管理
承諾方承諾自覺接受電信管理機構等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,配合開展檢查工作,對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要求,將及時、全面地予以落實。
六、承擔法律責任
承諾方承諾,如違反上述承諾或相關法律法規,愿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,并接受電信管理機構等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作出的處罰(包括但不限于警告、罰款、關閉網站、列入失信名單等)。
本承諾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。
承諾方(蓋章/簽字):
日期: 年 月 日